由广东省领导亲自出题、经国家档案局批准同意的档案工作改革创新事项——档案提前移交进馆时限改革试点工作,已扬帆起航,全速前进。
广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少华同志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全省档案工作和档案事业的发展。近年来,他多次对档案提前移交时限问题作出指示。去年来粤视察工作的国家档案局局长杨冬权同志指出,徐少华常务副省长对档案工作有独特的见解和思路,为档案工作提出了很好的研究课题,希望广东档案部门尽快组织落实广东省领导的指示精神,创新开展档案移交和接收工作。2015年年初,国家档案局批复省档案局的请示,同意广东先行先试开展档案提前移交进馆时限改革试点工作。
为落实徐少华和杨冬权同志指示,根据国家档案局批复要求,广东省档案局馆在莫震局馆长的带领下,经过认真研究和详细论证,有序推进档案提前移交进馆实现改革试点工作。今年3月,广东省委办、省府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我省档案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提出“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要探索开展形成满5年、属于进馆范围的纸质档案和数字化副本移交进馆及电子档案次年归档移交工作”的要求。4月,广东省档案局馆召开试点工作启动会,作出部署和安排,要求省直和市县试点单位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完成试点工作,力争在国内打造出可复制可推广的档案移交进馆时限改革经验。
开展提前移交进馆时限改革试点工作,是广东顺应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新要求,在档案信息化建设背景下所做的积极尝试,有着重要的现实和长远意义。一是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有利于广东省档案工作和档案事业的改革创新与转型升级;二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务公开的需要,有利于提升全省档案治理能力与服务水平;三是强化档案安全保管力度,减轻档案进馆时限较长及档案人员变动较快对档案安全的影响,有利于促进广东档案工作安全发展、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下一步,各试点单位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在档案安全保密的前提下,大胆思考、积极探索。广东档案部门还将同步开展与试点相关的科学研究工作,研究档案管理和业务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